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劉佳穎 郭玲)“感謝檢察官們,在你們的專業(yè)幫助下,終于成功撤銷了我名下這筆錯誤的婚姻登記,我終于能回歸正常生活了!”近日,持續(xù)多年的行政爭議得到實質性化解,被冒名人高某拿到撤銷的婚姻登記決定書向承辦檢察官道謝。

案情回顧
2005年,高某(女)因未達法定結婚年齡,冒用另一同名同姓高某(女)的身份證號,與方某在岳陽樓區(qū)民政局登記結婚,她未曾想過這一次的“冒名”,會給被冒名人帶來多大的困擾。
2008年,被冒名人高某也使用了自己的身份證號與王某在華容縣民政局登記結婚,但卻未收到任何關于她重復婚姻登記的告知或警示。
2012年,“冒名”的高某以結婚證遺失為由,以她本人的身份證、戶口本及派出所開具的證明書,將結婚證上的身份證號變更為她本人真實的身份證號。
直至2025年5月,被冒名人高某在入黨政審時被組織部發(fā)現其名下竟同時存在兩條婚姻登記記錄,這讓她很是苦惱,也擾亂了她原本平靜的生活。于是,她前往岳陽樓區(qū)民政局,希望能撤銷名下錯誤的婚姻登記。在問題未得到有效解決的情況下,她向中央巡視組反映了相關情況。
“為什么系統(tǒng)里會有兩條我的婚姻登記信息,我結婚的時候從未提示過我,現在發(fā)現了也不給我撤銷,這很不合理!”被冒名人高某與承辦檢察官說道。
檢察履職
2025年6月,在收到中央巡視組移交的案件資料后,岳陽樓區(qū)人民檢察院迅速依法對該案進行深入調查,先后走訪了岳陽樓區(qū)民政局、君山區(qū)民政局、華容縣民政局調取婚姻登記信息。同時,根據兩位高某的實際戶口登記地不同,分別前往君山區(qū)和華容縣的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調取戶口登記信息與身份證人臉采集信息,得知被冒名人高某在戶口遷移之前確未發(fā)現身份號碼與他人重號的情況。

經核實,“冒名”的高某若以本人身份證號登記結婚,則在2005年未達法定結婚年齡。所以,“冒名”的高某存在未達法定結婚年齡而冒用他人身份證號的事實情況。
根據《關于妥善處理以冒名頂替或者弄虛作假的方式辦理婚姻登記問題的指導意見》規(guī)定,岳陽樓區(qū)人民檢察院向岳陽樓區(qū)民政局發(fā)出檢察建議,要求其依法撤銷被冒名人高某名下重復的婚姻登記信息。2025年7月21日,岳陽樓區(qū)民政局依法撤銷被冒名人高某名下重復的婚姻登記信息。至此,這起身份證號被冒用近二十年而引發(fā)的婚姻登記糾紛得以化解。
岳陽樓區(qū)人民檢察院將持續(xù)聚焦人民群眾在婚姻登記領域的痛點難點問題,以“我管”促“都管”,為維護社會和諧穩(wěn)定、保障人民群眾合法權益貢獻堅實的檢察力量。
責編:陶江云
一審:陶江云
二審:伏志勇
三審:萬朝暉
來源:湖南法治報









